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5 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2,44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439,160.00 元,占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1.2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629,778.2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0,946,999.13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3 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29,221,268.99 元。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2,44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439,16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