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76,844,624.68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60,715,842.48 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387,570,444.82 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71,584.25
元以及 2020 年度分配利润 6,841,607.50 元,母公司 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 435,373,095.55 元。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
的本公司 137,3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402,447,500股扣除已回购137,300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 402,310,200 股(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7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
的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