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活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25 名,代表股份 291,207,53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5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股份 229,375,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5 名,代表股份 61,832,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41%。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4 名,代表股份 40,102,22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及代理人 14 名,代表股份 40,102,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204,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099,4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3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贺秋平、李敏娜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