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 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5.27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0,72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17.2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302.7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河北中瓷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26 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消费电子陶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3,309.58 33,309.58
2 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05.19 3,524.15
3 补充流动资金 8,282.61 469.04
合计 45,997.38 37,302.7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