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1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卜爱民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4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5,323,6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2257%。其中: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076,5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245%。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0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47,0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012%。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470,7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420%。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卜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2 关于选举高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3 关于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4 关于选举付花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5 关于选举周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6 关于选举朱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卜爱民先生、高岭先生、刘健先生、付花亮先生、周涵女士、朱俊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石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02 关于选举李有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03 关于选举袁蓉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石瑛女士、李有星先生、袁蓉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郝军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02 关于选举张炜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5,323,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0,4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郝军英女士、张炜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王甜、皮雪莹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出具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