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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0

吉大正元: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61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以下简称“《专项制度》”)第七条的规定,采用“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进行,在选聘过程中,公司考虑到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按照规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资质、服务团队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胜任能力及收费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专项制度》的规定。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2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
健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5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王逸飞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佟海光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艳君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王逸飞先生、佟海光女士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未满 5 年,符合《专项制度》第九条的规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为 59 万元/年,
与 2023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

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并出具肯定性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 年度)》《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3年度)》。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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