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 号)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763,773.58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86,226.4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全部到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 2020 年12 月 22 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 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29,005.93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人民币 5,672.7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按照相关
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并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与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
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进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 51950188000078580 活期 924,288.01
湾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760176528188 活期 37,314,587.8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 632564879 活期 18,488,850.58
行
合计 56,727,726.48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
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已对上述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募投项目 变更后募投项目 变更原因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智能控制部件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 高端智能控制器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 公司目前生产场地受限,为抓
产能扩张和产 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 研发生产基地项 道东长路东侧,科裕 住市场机遇,促进公司高质量
品升级项目 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 目(一期) 路西侧 可持续化发展,公司拟在原项
园 4 栋 4 层及 2 层部 目基础上新增购买土地建设研
分区域 发生产基地项目。
零功耗起动保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 逆变器及高效智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 结合原项目目的、行业发展契
护器建设项目 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 能储能系统项目 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 机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 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政策,为抓住市场机遇同时充
园 4 栋 4 层及 2 层部 1 栋 2-3 层 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对募投
分区域 项目进行了调整。
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
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研
研发中心建设 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 研发中心建设项 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 发工作效率,公司取消了研发
项目 园 4 栋 6 楼 B 区域及 目 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办公室购置计划。
购置研发办公、实验 4 栋 6 楼 B 区域
与测试场地
说明: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现实施地点根据公司已取得的不动产权证 书修正,与之前披露的“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裕路与长悦路交汇处东北侧”为同一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5,054.4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8 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 5,054.47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为
人民币 23,800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9,472.77 万元
(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期末未收回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23,800.00 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