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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振邦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会议室。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唐娟女士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1,825,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43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1,82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42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5,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2%。

    (二)公司董事唐娟女士、石春和先生,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三)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彭书清律师、严剑文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8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彭书清律师、严剑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票数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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