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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8 深市 振邦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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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振邦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其中石春和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刘丽馨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 2021年 4 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0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
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598 号),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状况、2020 年度的经营成
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99,418.6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2.74%。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65.9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0.03%。资产总额为 142,451.58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 14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3,520.78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 161.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
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 10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32,880,000 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
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意见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6 号),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9 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
包括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根据审计范围并参考市场价格,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8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
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0,544,723.25 元。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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