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郑光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郑光明先生的通知,其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增持 增持 增持数量
方式 时间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郑光明 董事长 集中 2024/2/2 201,400 0 0 201,400 0.15%
竞价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郑光明 0 0 201,400 0.15
朱庆亚 22,869,516 17.38 22,869,516 17.38
朱宁 13,937,550 10.59 13,937,550 10.59
解道东 12,066,282 9.17 12,066,282 9.17
郎义广 8,196,745 6.23 8,196,745 6.23
合计 57,070,093 43.36 57,271,493 43.51
注:表格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均来自个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体现了其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形成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有机统一,从而有效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股份变动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郑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