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商票保贴、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等。
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