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7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 名 从 业 人员 近 三年在 其 他 会 计师 事 务所执 业 期 间 受到 监 督管理 措 施 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合力、安行天下、联动属具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杨海南,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通源环境、世嘉科技、富吉瑞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服务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将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