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对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陈锐先生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回购并注销陈锐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2.00万股。
2、按照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确定相应的回购情形,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3、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特此说明。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