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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同兴环保: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39,655.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414,325.3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341,432.5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0,016,308.03元,减报告期执行2020 年利润分配 43,335,0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0,754,200.80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1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2,5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761,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相关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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