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94.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651.38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497.8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 月 15 日划至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 号)
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11.84 万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38.37 万元,2021 年度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22.65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447.70 万元,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1.3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9,686.0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55.83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余额为 1,667.5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公司与子公司中晶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 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 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 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鉴于公司“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 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浙江长兴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 201000263123448 和 201000263731256、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 33050164722700001546)的注销手续。前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浙江长兴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263123448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公司金陵路支行
浙江长兴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263731256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公司金陵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兴 33050164722700001546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州长兴 572900249010101 募集资金专户 15,411,000.77 活期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州长兴 572901062510606 募集资金专户 1,264,614.17 活期
支行
合 计 —— —— 16,675,614.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为“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为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但受客观因素及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落后于原计划安排。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12 月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无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 30,497.80[注 1] 本年度投入募 13,447.7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 29,686.0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 年 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 项 目 投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 现 的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高端分立器件 2023 年 6
和超大规模集成 否 23,997.80 23,997.80 13,218.42 24,773.37 103.23% 月 30 日 —— —— 否
电路用单晶硅片
2. 企业技术研发 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