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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晶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0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7,482.7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282,199.15元。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拟提取10%元法定公积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6,136,666.8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0,088,743.88元。


  (2)拟按2020年末总股本99,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66,376,666.8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3、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半导体硅片及半导体硅棒。多年来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以国际一流的半导体企业为标准,致力于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秉承“追求技术创新,成就完美品质”的质量方针,坚持技术创新,提供优质的品质和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要。

  (1)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的《国民经济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具体可归
类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半导体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产业,同时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人民生活及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6 年至 2020 年,中国大陆半导体硅片销售额从 5.00 亿美元上升至 19.8 亿美
元,年均增长率高达 74%。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汽车电子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功能日益丰富、应用面持续扩大,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预计未来几年内半导体行业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下游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来半导体硅片市场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

  (2)2020 年度经营业绩保持增长

  2020 年,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半导体硅材料领域,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以及成熟的工艺技术,以国际一流的半导体企业为标准,致力于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秉承“追求技术创新,成就完美品质”的质量方针,坚持技术创新,提供优质的品质和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2,877,624.0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07%; 营业利润
98,934,601.7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27,482.7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64%,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

    二、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3、公司相关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目前仍处在限售期内,因此在本次预案披露前后三个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以下为相关的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合理的。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现状、投资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且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在本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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