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79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宁波富博睿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博睿祺”)在减持计划所述期限内累计减持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进智能”)股份 74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38%。本次减持完成后,富博睿祺尚持有公司股份 11,831,3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持股 5%以上股东富博睿祺持有公司股份12,573,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138%)计划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9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33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博睿祺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富博睿祺《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富博睿祺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 减持价格 减持
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区间 减持股数 比例 减持股份
名 (元/股) (股) (%) 来源
称
集中竞价 2024/08/01 13.25~13.68 86,600 0.0366
交易 ~2024/08/06 首次公开发
集中竞价 2024/08/28 12.27~13.35 334,000 0.1411 行股票并上
富 交易 ~2024/09/12 市前持有的
博 集中竞价 股份及公司
睿 交易 2024/09/18 12.21~12.32 22,000 0.0093 历次年度权
祺 益分派资本
大宗交易 2024/09/18 12.23 300,000 0.1268 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取得
的股份
合 计 — — 742,600 0.3138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减持完成后,富博睿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31,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例(%)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2,573,961 5.3138 11,831,361 4.99998
其中:
富博睿祺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73,961 5.3138 11,831,361 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富博睿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富博睿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富博睿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履行
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 截 止 目
富博睿祺 关于股份锁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 前,承诺
的承诺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已 履 行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完毕。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履行
情况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该等规定时,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相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
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届时所持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注1];本合伙企业在锁定
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比
例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本合
伙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
持价格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关于持股意向 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 截 止 目
及减持意向的 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前,承诺
承诺 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已 履 行
该等规定时,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最新 完毕。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合伙企业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合伙企业自愿将
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如果因未履行承诺给发
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
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首发上市,富博睿祺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 8,946,96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4 股,富博睿祺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由 8,946,960 股变更为 12,525,744 股。根据富博
睿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