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 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 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 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 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家用纺织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农 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道路货物运 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
输(不含危险货物)。 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杂品制
造;日用杂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
农药零售;农药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
饲料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新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主要修订与完善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 司”)。
……1994年3月2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 ……1994年3月2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工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28966208-X号《企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现持有成都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2019667683号《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 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 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 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毒剂 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 庭消费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出口。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 发;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
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
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
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饲料生产;消毒剂生产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
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三)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予以注 (三)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予以
销; 注销;
(四)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 (四)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
变更登记。 记。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 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
占用公司资金。如发生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方式侵占公
司资产的情况,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以现
金清偿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应通过变现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
司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
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产
或协助、纵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违规所得归公司
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同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
任人给予处分,或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
监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下述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
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