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窦艳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艳朝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并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窦艳朝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62509606
办公传真:010-62509250
办公邮箱:levima@levima.cn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附件:窦艳朝先生简历
窦艳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本科、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持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先后在解放军后勤学院、宜化集团、丰联集团、联泓集团等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17 年 1 月加入公司,历任法务经理、高级法务经理,现任证券事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窦艳朝先生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