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5.12 元,共
募集股款人民币 200,345.04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82.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362.57 万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 15,026.37 万元(不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5,318.67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开立的验资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6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3,450,400.00
减:发行费用 169,824,7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833,625,7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38,172,724.49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54,807,829.1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3,364,895.39
加:利息收入 56,981,401.12
减:手续费支出 86,569.51
减:单项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6,982,942.42
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545,364,864.70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5,480.78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15,950.33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存款方式 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协定存款 487,560.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协定存款 722,589.09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
合计 1,210,149.28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艺园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336.49 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使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33,817.27 万元,其中:募投项
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33,817.27 万元。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变更。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6,425.87 万元,此事项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I10673 号《鉴证报告》。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
额为 15,950.33 万元,置换工作已于 2020 年 12 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终止日期 预期收益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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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有限公司 江新城海月路支 活期存款 5,015.26 2021-1-13 无固定期限 2.50%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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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有限公司 江新城海月路支 大额定期存单 5,000.00 2023-1-20 2026-1-20 3.25%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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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有限公司 江新城海月路支 大额定期存单 2,400.00 2023-1-20 2026-1-20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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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有限公司 江新城海月路支 大额定期存单 100,00.00 2023-1-29 2026-1-29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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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有限公司 蜜湖支行 100,00.00 2023-1-31 2026-1-31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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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有限公司 江新城海月路支 大额定期存单 8,000.00 2023-3-8 2026-3-8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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