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
人 被诉(被仲裁)人 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信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 2015 年重组、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报、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12 月14
年报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忠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逾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晗,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至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建军,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也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2年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年 2021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60 万 60 万 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
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
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
义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
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
能力,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
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监事会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
审计工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