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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兆威机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1 年 2 月 25 日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1 年 4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九)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一)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十二)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2 年 2 月 22 日-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3 月 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十四)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在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后至登记日之前,激励对象曹愿愿和岳学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拟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1 人调整为 29 人,授予价格和授予总数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除了删除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保持不变。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份额将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更新后的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其他内容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1 人调整为 29 人,授予价格和授予总数保持不变。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1 人调整为 29 人,授予价格和授予总数保持不变。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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