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
为了强化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单位: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15 14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18 17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 21 20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单位: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18 17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21 20
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An≤A<Am X=(A-An)/(Am-An)*20%+80%
A<An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数值为准;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 X。
修订后: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单位: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15 14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15 14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 18 17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单位:亿元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15 14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18 17
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An≤A<Am X=(A-An)/(Am-An)*20%+80%
A<An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数值为准;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 X。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中的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修订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特点,为实现公司未来高质量和稳健发展与激励效果相统一的目标,选取营业收入作为考
核指标。经过合理经营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营业收入分为两个等级,其中触发值是公司2021-2023年设定的最低经营目标,即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4亿元、17亿元和20亿元;目标值是公司2021-2023年设定的较高经营目标,即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5亿元、18亿元和21亿元。该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公司历史业绩、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是对公司未来经营规划的合理预测并兼顾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修订后: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特点,为实现公司未来高质量和稳健发展与激励效果相统一的目标,选取营业收入作为考核指标。经过合理经营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营业收入分为两个等级,其中触发值是公司2021-2023年设定的最低经营目标,即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4亿元、14亿元和17亿元;目标值是公司2021-2023年设定的较高经营目标,即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5亿元、15亿元和18亿元。该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公司历史业绩、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是对公司未来经营规划的合理预测并兼顾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条件。
核目的。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单位:亿元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 15 1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18 17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