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 4月 20 日
授予登记人数:135 人
授予登记数量:190.68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79%
行权价格:71.25元/份
期权代码:037113
期权简称:兆威 JLC1
2、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 4月 20 日
上市日期:2021 年 4月 22日
授予登记人数:135 人
授予价格:35.63元/股
授予登记数量:47.6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4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三)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四)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1 年 2 月 25 日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2.权益种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3.价格: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1.25 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5.63 元/股。
4.授予数量:授予股票期权 190.68 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 47.67 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拟授出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叶曙兵 董事、总经理 4.68 2.05% 0.04%
李平 董事、副总经理 4.68 2.05% 0.04%
左梅 财务总监 4.68 2.05% 0.04%
邱泽恋 董事会秘书 2.88 1.26% 0.03%
周海 副总经理 2.88 1.26%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0人 170.88 74.95% 1.60%
合计 190.68 83.63% 1.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目前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叶曙兵 董事、总经理 1.17 2.05% 0.01%
李平 董事、副总经理 1.17 2.05% 0.01%
左梅 财务总监 1.17 2.05% 0.01%
邱泽恋 董事会秘书 0.72 1.26% 0.01%
周海 副总经理 0.72 1.26%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0人 42.72 74.95% 0.40%
合计 47.67 83.63% 0.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及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0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4个月、26个月、38个月。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4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第一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第二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第三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