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2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4 名,代表股份118,557,8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名(代表 16 名股东),代表股
份 111,235,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 名,代表股份 7,322,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2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95 名,代表股份 12,904,7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7 名,代表股份 5,582,66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88 名,代表股份 7,322,06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221%。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表决情况 审议
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结果
意见 权股份总数比例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同意 118,483,789 99.9376%
1 配预案的议案》 反对 59,812 0.0504% 通过
弃权 14,214 0.0120%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同意 118,110,336 99.6226%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反对 421,165 0.3552% 通过
案》 弃权 26,314 0.02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 表决情况
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意见 持股份总数比例
《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 同意 12,830,704 99.4264%
1 配预案的议案》 反对 59,812 0.4635%
弃权 14,214 0.1101%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同意 12,457,251 96.5324%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反对 421,165 3.2636%
案》 弃权 26,314 0.2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路璐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