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2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7名,代表股份101,907,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名(代表 25 名股东),代表股
份 95,882,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名,代表股份 6,024,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27 名,代表股份 13,733,0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4 名(代表 15 名股东),代表股
份 7,708,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2 名,代表股份 6,024,50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表决情况 审议
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结果
意见 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 同意 101,840,120 99.9341%
1 要》 反对 800 0.0008% 通过
弃权 66,400 0.0652%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同意 101,840,120 99.9341%
2 告》 反对 800 0.0008% 通过
弃权 66,400 0.0652%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同意 101,840,120 99.9341%
3 告》 反对 800 0.0008% 通过
弃权 66400 0.0652%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同意 101,840,120 99.9341%
4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反对 65,700 0.0645% 通过
弃权 1,500 0.0015%
《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 同意 101,840,120 99.9341%
5 审计机构的议案》 反对 800 0.0008% 通过
弃权 66,400 0.0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 表决情况
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意见 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1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同意 13,665,882 99.5107%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反对 65,700 0.4784%
序 表决情况
号 议案名称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意见 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弃权 1,500 0.0109%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同意 13,665,882 99.5107%
2 机构的议案》 反对 800 0.0058%
弃权 66,400 0.48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郑嘉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