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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3

立方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1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3.1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569.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667.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7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24,256.32          17,661.03

  2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80.32          9,232.54

  3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18,531.07          13,492.48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7,281.00

    合计                                65,467.71          47,667.0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1,061.96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付发行费用5,902.03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45.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384.61万元。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预计公司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保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
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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