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产生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