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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7

宸展光电: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宸展 JLC1;期权代码:037158。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9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1.3520万份,占截止2023年8月20日公司总股本的0.4997%,行权价格为 16.29 元/份。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四期行权,截至 2023 年 7 月 23 日,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期限为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 2023年 7月 23日至 2024年 7月 22 日的
可行权日,且不得在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行权。
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 2023年 9月 11日起至 2024年 7
月 22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1.3520 万份,行权价格为16.29元/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1年 05月 17日至 2021年 06月 04日,公司在内网对《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1年 06月0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 06月 11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06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0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1 年 8 月 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宸
展 JLC1,期权代码:037158。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464.93 万份,授予人数 143 人,
行权价格为 21.98 元/份。

  7、2022年 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2年 6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宸展 JLC2,期权代码:037247。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111.07 万份,授予人数 28 人,行权价格为 21.98 元/份。

  9、2022 年 0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
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576 万份调整为 662.40 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64.93 万份调整为 534.6695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1.07万份调整为 127.7305万份,行权价格由 21.98元/份调整为 18.72元/份;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 143人调整至 11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 534.6695万份调整为 452.2950万份,注销 82.374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可行权日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在 2022 年 7 月 23 日至 2023 年 7 月 22 日期间
(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
但不早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2 年 08 月 0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82.374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年 7 月 29日办理完毕。

  11、2022 年 08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2、2022 年 09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2023年 0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28人调整至 24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 127.7305万份调整为 116.1730万份,注销 11.557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在 2023年 5月 12日至 2024年 5
月 11 日期间(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2023 年 0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4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1.557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5、2023 年 05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6、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94.2552 万份调整为 433.6807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7930 万份调整为 125.1723 万份,行权价格由 18.72元/份调整为 16.2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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