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1年 05月 17日至 2021年 06月 04日,公司在内网对《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1年 06月0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 06月 11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06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0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1 年 08 月 0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宸展 JLC1,期权代码:037158。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464.93 万份,授予人数 143 人,
行权价格为 21.98 元/份。
7、2022 年 0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2 年 06 月 15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宸展 JLC2,期权代码:037247。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111.07 万份,授予人数 28 人,行权价格为 21.98元/份。
9、2022 年 0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
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576 万份调整为 662.40 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64.93 万份调整为 534.6695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1.07万份调整为 127.7305万份,行权价格由 21.98元/份调整为 18.72元/份;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 143人调整至 11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 534.6695万份调整为 452.2950万份,注销 82.374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可行权日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在 2022 年 7 月 23 日至 2023 年 7 月 22 日期间
(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
但不早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2 年 08 月 0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82.374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年 7 月 29日办理完毕。
11、2022 年 08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2、2022 年 09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2023年 0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28人调整至 24人,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 127.7305万份调整为 116.1730万份,注销 11.557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在 2023年 5月 12日至 2024年 5
月 11 日期间(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2023 年 0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4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1.557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5、2023 年 05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6、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94.2552 万份调整为 433.6807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7930 万份调整为 125.1723 万份,行权价格由 18.72元/份调整为 16.29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2022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804,198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
税),共计派发 118,243,358.40元;每 10股送红股 1股,共计送红股 14,780,419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经过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94.2552 万份调整为 433.6807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7930 万份调整为 125.1723万份。
(2)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