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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金富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 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 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金富科技、美芝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润禾材料、金富科技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溯,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亚琼,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时代出版、科大讯飞、泰禾光电、皖新传媒、科大智能、开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蔡浩、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雷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亚琼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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