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2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第五届
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
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阳贵先生、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王国平先生、陈旭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提名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一: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阳贵先生,195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 年 6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厂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泰洋化工执行董事,大洋有限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总经理,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荣获“中国钾盐钾肥工业功勋人物”称号,为浙江省杰出职业经理人“金马奖”获得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阳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8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与现任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旭君女士为父女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陈阳贵先生与董事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陈阳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阳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陈阳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贤玉先生,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 年 10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厂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子公司泰洋化工监事,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镇城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丛晟食品
董事,大化生物董事,圣持新材执行董事;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大洋同创热电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0%的股份。汪贤玉先生与董事长陈阳贵先生、董事仇永生先生、关卫军先生、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汪贤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贤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汪贤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仇永生先生,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 年 12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供销科长、董事、经营副厂长,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子公司浙江舜跃执行董事,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舜跃执行董事。为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行业专家库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仇永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6%的股份。仇永生先生与董事长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关卫军先生、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仇永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仇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仇永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关卫军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85 年 5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董事、车间主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会主席,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大化生物监事;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杭州润洋生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卫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7%的股份。关卫军先生与董事长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关卫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卫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关卫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国平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2 年 9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历任大洋化工厂质监科科员,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建德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主任,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总经理,大洋生物监事,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化生物执行董事,大洋生物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大洋生物董事、总经理助理,兼任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工业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浙江省发明协会理事。为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好人、浙江省劳模。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6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王国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旭君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双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 年 9 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大洋有限财务部主办会计,大洋生物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大洋生物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获得“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旭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0.7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阳贵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汪贤玉、仇永生、关卫军、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旭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陈旭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秋燕女士,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原化学工业部规划院)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1985 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系,并获得精细化工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化工医药)。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