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
二)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 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7,500,7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7390%。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98,7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36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987,5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471%。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根据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进行决算并予以汇报。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以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竞争能力为重点,以 2024年经营计划为依据,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了 2024 年财务
预算报告。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勤勉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 80.00 万元。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85,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85,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考核,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情况进行了确认。
8.01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85,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85,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8.0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会主席席建良 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85,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4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刘畅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85,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5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职工监事李卫红 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8,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