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3-10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价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0 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8.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69.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划
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0,792.53 万元,剩余
募集资金余额 17,934.0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 金使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说明
号 总额 用金额 资金金额 余额注 2
年产 2.5 万吨碳 项目
1 酸钾和 1.5 万吨 20,880.95 17,868.12 16,930.25 0.00 已结
碳酸氢钾项目 项
三氟乙酰系列产
2 品项目注 1 19,843.70 16,980.26 440.97 17,934.01
补充流动资金项 项目
3 目 4,000.00 3,421.31 3,421.31 0.00 已结
项
合计 44,724.65 38,269.69 20,792.53 17,934.01
注 1:鉴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并披露了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注 2: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4,409,659.7 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造成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
2022 年 9 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印发《硝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
套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指南(试行)》等 5 个指南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2〕124 号),该文件是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开展高位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后,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取证企业自动化控制方面的具体化标准指南,国家和地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要求进一步提高。
公司是浙江上市企业,子公司福建舜跃正在开展建设的“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其工艺涉及氟化和氯化,主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进行了设计整改和自动化改造,以期降低未来项目所在地对涉及氟化、氯化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取证企业自动化控制标准提升后造成的停工整改风险。
同时,由于环评、安评等项目审批要求标准的提高,“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在前期规范化设计时间较长,导致后续流程延期,项目进度与原计划进度存在差异。
现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评估,经审慎研究,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 2023 年 9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作出延期调整,是公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券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