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
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69.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82,696,915.04元,少于拟投入的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使 调整后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元) 用金额(元)
年产 2.5 万吨碳酸
1 钾和 1.5 万吨碳酸 208,809,500.00 208,809,500.00 178,681,189.63
氢钾项目
2 含氟精细化学品建 198,437,000.00 198,437,000.00 169,802,621.20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00.00 40,000,.000.00 34,213,104.21
合计 447,246,500.00 447,246,500.00 382,696,915.04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循环使用,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生物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大洋生物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五)财通证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