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 2 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0,44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5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3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
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44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6,20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75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4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4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05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038%;反对 22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选举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陈国汉先生、孙柏豪先生、林宗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成先生、吴锦凤女士、陈友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9.01 选举孙瑞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450,02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202,02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2%。
9.02 选举孙孟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5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7%。
9.03 选举卓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0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6%。
9.04 选举陈国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0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6%。
9.05 选举孙柏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0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6%。
9.06 选举林宗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0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6%。
9.07 选举李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0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6%。
9.08 选举陈友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20,000,0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752,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6%。
9.09 选举吴锦凤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