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2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5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165.2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791.21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1,373.9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到账。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锦溪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锦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440000081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5224701201500000142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1月23日,公司与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650501201009000918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1月2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409032920009335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6月15日,公司与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8010120100900173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状态
1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庄支行 3052247012015000001429 本次已销户
2 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56505012010090009180 本次已销户
3 浙江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15801012010090017350 本次已销户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锦溪支行 32250198644400000811 本次已销户
5 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开发区支行 1204090329200093351 本次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及本次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按承诺用途
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50.33 万元自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全部投入项目完成后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