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3:3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基于目前疫情防控原因全员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结合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超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22年经营计划。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张雅、孔烽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 据 容 诚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出 具 的 审 计 报告 ( 容 诚 审 字
[2022]230Z099 号),公司制定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0999 号),2021 年度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8,236.24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206.39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945.53 万元,减去 2020 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4,216.00 万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1,281.09 万元;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9,455.35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962.45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945.53 万元,
减去 2020 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4,216.00 万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5,256.27 万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等相匹配,符合证监会《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 按照《 公司法 》、《 证券法》、《深 圳证券 交易所 股票上 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