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6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 占公司 股东 占公司
人数 股份数 股份总 人数 股份数 股份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总体出席情况 68 327,544,753 80.2163% 67 16,541,645 4.0511%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 3 319,849,754 78.3318% 2 8,846,646 2.1666%
网络投票情况 65 7,694,999 1.8845% 65 7,694,999 1.8845%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8,326,898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农兴中先生、
王迪军先生、王建先生、李曼莹女士、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中 表决
编号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小股东有效表 结果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比例
总数比例
1.01 选举农兴中先生为公司第 327,059,383 99.8518% 16,056,275 97.0658% 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 327,058,271 99.8515% 16,055,163 97.0590% 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建先生为公司第三 327,056,271 99.8509% 16,053,163 97.0470%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曼莹女士为公司第 327,056,271 99.8509% 16,053,163 97.0470% 当选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鉴女士为公司第三 327,056,271 99.8509% 16,053,163 97.0470% 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曹云明先生、韦
岗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中 表决
编号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小股东有效表 结果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比例
总数比例
2.01 选举曹云明先生为公司 327,056,272 99.8509% 16,053,164 97.0470% 当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韦岗先生为公司第 327,056,269 99.8509% 16,053,161 97.0469% 当选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 327,056,269 99.8509% 16,053,161 97.0469% 当选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方思源先生、
陈瑜女士、金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中 表决
编号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小股东有效表 结果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决权股份比例
总数比例
选举方思源先生为公司
3.01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327,056,272 99.8509% 16,053,164 97.0470% 当选
监事
选举陈瑜女士为公司第
3.02 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327,056,269 99.8509% 16,053,161 97.0469% 当选
事
选举金元元先生为公司
3.03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327,056,269 99.8509% 16,053,161 97.0469% 当选
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股份数 议有效表 股份数 议有效表 股份数 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比例 比例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7,470,953 99.9775% 71,900 0.0220% 1,900 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467,845 99.5539% 71,900 0.4347% 1,900 0.0115%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股份数 议有效表 股份数 议有效表 股份数 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比例 比例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327,484,353 99.9816% 52,400 0.0160% 8,000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481,245 99.6349% 52,400 0.3168% 8,000 0.048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徐子林律师、蔡慧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