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昆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以下简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陈昆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 3,481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 0.0003%),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陈昆列董事出具的《关于董事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陈昆列董事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宁波东粤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旭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客喜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联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睿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东鹏控股股份。
自 2024 年 3 月 30 日减持计划披露以来,陈昆列董事通过上述合伙企业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 3,481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董事控制的 合伙企业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公司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例(%)
宁波东粤鹏投资合伙 集中 2024 年 5 8.08 2,000 0.0002%
企业(有限合伙) 竞价 月 8 日
徐州旭胜企业管理合 集中 2024 年 5 8.02 400 0.0000%
宁波梅山保 伙企业(有限合伙) 竞价 月 8 日
税港区鸿思 宁波客喜徕投资合伙 集中 2024 年 5 8.06 1,000 0.0001%
投资管理有 企业(有限合伙) 竞价 月 8 日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
联鑫投资管理合伙企 集中 2024 年 5 8.03 20 0.0000%
业(有限合伙) 竞价 月 8 日
青岛睿盈投资合伙企 集中 2024 年 5 8.06 61 0.0000%
业(有限合伙) 竞价 月 8 日
合计 3,481 0.0003%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6,018,842 股,“占总
股本比例”按股份总数 1,173,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础计算。
本公告其他涉及公司总股本数均以此为准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后,董事陈昆列通过上述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董事间接 本次变动后董事间接
董事控制的 合伙企业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公司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00 0.0002% 0 0
宁波东粤鹏投 其中:无限售条
资合伙企业 件股份 2,000 0.0002% 0 0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00 0.0000% 0 0
徐州旭胜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
宁波梅山保 管理合伙企业 件股份 400 0.0000% 0 0
税港区鸿思 (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有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000 0.0001% 0 0
宁波客喜徕投 其中:无限售条
资合伙企业 件股份 1,000 0.0001% 0 0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宁波梅山保税 合计持有股份 20 0.0000% 0 0
港区东联鑫投 其中:无限售条
资管理合伙企 件股份 20 0.0000% 0 0
业(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伙)
合计持有股份 61 0.0000% 0 0
青岛睿盈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合伙企业(有 件股份 61 0.0000% 0 0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481 0.0003%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81 0.0003%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完成后,陈昆列董事不再通过间接持有宁波东粤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旭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客喜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联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睿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而持有东鹏控股股份,即使上述合伙企业的工商变更未及时完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昆列董事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陈昆列董事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并与其已披露的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陈昆列董事出具的《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昆列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