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在东鹏总部大厦19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回报全体股东和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按照《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 30 名因离职、退休或所任职公司不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该部分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霍倩怡女士、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温东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
11.1 提名霍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2 提名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