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7,57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
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当期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4,000股,回购价格为9.09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对其所涉及的合计 8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 70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09 元/股;2 名激励对象非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 15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9.09元/股,并按《激励计划》的规定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处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 1190,660,000股减少至 1,183,086,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190,660,000 元减少至1,183,086,000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27 号东鹏总部大厦
25 楼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12 日,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孟令闪、赖巧茹
4、联系电话:0757-82666287
5、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