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3012 深市 东鹏控股


首页 公告 东鹏控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东鹏控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6

东鹏控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价格由 9.39 元/股调整为 9.09 元/股。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 101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 万股调整为 1,766 万股。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等,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
  3、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在公示
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相关调整事项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的调整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173,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上述现金股利派息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本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 = 9.39-0.30 = 9.09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 9.39 元/股调整为 9.09
元/股。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截至目前,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拟授予的 108 名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 101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0 万股调整为 1,766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讨论审议后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鹏控股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等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