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1.35 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 143,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 1,623,05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 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股资金人民币 1,526,310,988.67 元,扣
除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80,067,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6,922,908.56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1,226,247.6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577,739,529.15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3,944,780.88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0,650,656.8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
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
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
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
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
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
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999014322910402 活期 34,528,360.47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32414729 活期 451,611.12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791904014610102 活期 111,662,227.14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10773799877 活期 18,116,433.23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44431001040019637 活期 139,524,284.04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757901280810307 活期 79,150,316.84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201302501920021587 活期 15,039,296.31
8
合计 398,472,529.15
除上述活期存款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保本现金管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
投资于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79,267,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IPO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35,696,660.93元,置换资金总额935,696,660.93元(其中,扩建4条陶瓷生产
线项目置换488,307,559.83元;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置换81,900,195.81元;年产260万件节水型卫生洁具及100万件五金龙头建设项目置换310,520,774.05元;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置换20,112,696.36元;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置换34,855,434.88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16号)。
5、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同意将“年产31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生态石板材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园区银砂湾园区沿江大道南侧、金元莱东侧。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80,067,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36,922,908.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