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4、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
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存在一定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制度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通过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