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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若羽臣: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4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8 日(周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 座 32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数为 64,077,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17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50,512,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3,564,6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83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人,代表股份数为 1,871,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71,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333%。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329,34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737,907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4,591,433 股。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71,6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关于 2024 年度王玉先生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04,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王玉(持有表决权股份 34,207,048 股)、王文慧(持有表决
的有限合伙企业。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6,4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关于 2024 年度王文慧女士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04,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王玉(持有表决权股份 34,207,048 股)、王文慧(持有表决权股份 4,860,000 股)和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 9,600,000 股)回避表决。王玉、王文慧为公司董事,系夫妻关系;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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