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6,253.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694.80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43,558.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00.6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7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1,758.1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40,207.9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8.29
项目投入 C1 1,877.1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62
项目投入 D1=B1+C1 42,085.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85.9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9.0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9.0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2020年10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2020年10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2020年10月2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账号:120909509010888)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存放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账号:82010078801400004501)用于“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后续实施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实施。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湾路支行 705573694870 66.2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91100100100149006 590,100.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120909509010888 已注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 820100788014000045 已注销
01
合 计 590,167.00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本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时间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
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有资金人民币 3,138,396.08 元(不含税),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将该笔资金
进行了置换,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