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拟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5.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6,253.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694.8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58.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00.6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7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1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2020 年 10 月 19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2020 年 10 月 21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2020 年 10月 21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账号:120909509010888)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 0 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招商银行广州淘金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存放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账号:82010078801400004501)用于“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 0 元,后续实施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实施。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
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
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湾路支行 705573694870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91100100100149006 590,399.12
合 计 590,399.12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资总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新品牌孵化培育 10,672.72 10,672.72 10,846.21 101.63
平台建设项目
代理品牌营销服
务一体化建设项 13,541.99 13,541.99 13,632.46 100.67
目
电商运营配套服 5,207.09 5,207.09 5,257.23 100.96
务中心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管理 2,336.37 2,336.37 2,349.15 100.55
系统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1 100.00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是由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0,399.12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