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7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若羽 JLC1;
2、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272;
3、本次行权价格:13.14 元/份(调整后);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6、本次行权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本次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105 人;
8、本激励计划期权可行权数为 4 期,本次为第 1 次行权;
9、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29,500 份,新增股份数量 629,5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 121,699,840 股的 0.5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若羽臣”)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手续。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历次变动情况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
作,向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5.00 万份股票期权。
6、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权日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
予登记工作,向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5.50 万份股票期权。
9、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批量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批量行权登记
手续。
(二)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变动情况历次变动情
况如下所示:
该次 该次取 该次激励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该次变
变动日期 行权 消期权 对象减少 后期权数 后行权价 动后激 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数量 数量 人数 量(万 格(元/ 励对象
份) 份) 人数
2022-7-15 — — — 715.00 13.39 145 首次授予日
2023-6-9 — — — 715.00 13.14 145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5 名激励对象 2022
2023-8-26 — 1.05 — 713.95 13.14 14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D”
2023-8-26 — 73.00 31 640.95 13.14 114 31 名激励对象离职
4 名激励对象自愿
2023-9-14 — 0.20 — 640.75 13.14 114 放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尚需审议注
销)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四次
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
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1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届满,可行权
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殊普通合伙)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