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2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3.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5.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6,253.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694.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58.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00.6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758.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1,758.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2,647.4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42.52
项目投入 C1 7,560.5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5.77
项目投入 D1=B1+C1 40,207.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8.2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928.5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28.51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2020年10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20年10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20年10月2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湾 705573694870 9,730,616.73
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 120909509010888 84.09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 82010078801400004501 904,262.5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91100100100149006 8,650,226.42
合 计 19,285,189.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时间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拟将“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有资金人民币 3,138,396.08 元(不含税),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将该笔资
金进行了置换,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作银行 是否关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联方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30 天封闭式产品 保本浮动收
广州分行 益型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90 天封闭式产品 保本浮动收
广州分行 益型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30 天封闭式产品 保本浮动收
广州分行 益型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广州港湾路支行 【CSDVY202215920】 益型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广州港湾路支行 【CSDVY202215921】 益型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广州港湾路支行 【CSDVY202217576】 益型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广州港湾路支行 【CSDVY202217577】 益型
(续上表)
序号 认购金额(元)